本報合肥8月12日電 (記者 孫振)安徽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印發《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編制指南(試行)》,對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框架和內容進行規范,明確相關指標編制要求,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使用。
此次出臺的《指南》適用于指導安徽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編制,以及對基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信用安徽”網站、各地各部門信用信息系統和門戶網站的公共信用信息進行管理、交換、共享、使用和公開等?!吨改稀诽岢龉残庞眯畔⑹侵感姓C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和掌握的,可用于識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
自2016年以來,安徽省信用辦按年度編制印發省級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明確省有關單位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交換共享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圍、方式、頻率等。目前,《安徽省省級公共信用信息目錄(2018年版)》已印發實施。
《 人民日報 》( 2018年08月13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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